儘管政府認為已經祭出重罰,但酒駕肇禍事件仍層出不窮,健保大數據顯示,酒駕事故死亡風險為一般車禍的五、六倍,醫療費用也高於所有車禍的平均值。健保署最近與立委討論、合作,希望推動相關修法,未來取消酒駕者車禍事故健保給付,甚至能夠代位求,由酒駕者負責車禍所有醫療支出,不要浪費社會成本。
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說,「酒駕是最不好的行為」,明知這是極度危險的行為還是一意孤行,一旦發生車禍意外,往往死亡慘重,民國102年至106年間酒駕肇事事件導致745個家庭家破人亡,光是106年,就造成87人死亡、6160人受傷。
分析健保大數據,與非酒駕案件相較,酒駕所引起的死亡相對風險高出五倍,酒駕肇事者死亡相對風險更達六倍,而其他受牽累者死亡風險是一般事故的三倍。
李伯璋說,分析103年至105年醫療院所申報資料,發現每年用於酒駕車禍事故醫療費用約1.7至3.1億,平均每起事故約需8到11萬元,明顯高於所有車禍醫療事故平均醫療支出的6至7萬元。
李伯璋說,「酒駕是最不好的行為」,肇禍者咎由自取,害人害己,所衍生的醫療費用,比一般交通事故高出許多,對健保及社會造成極大負擔,社會成本不可以被浪費,因此,健保署與朝野立委合作,希望推動相關法令的修法,以期符合公平正義。
李伯璋指出,努力方向有二,一為健保不給付酒駕者車禍意外的醫療費用,也就是酒駕肇事者必須自付該車禍意外所有醫療費用,包括急救、住院以及後續治療等費用。
此外,針對酒駕車禍意外相關傷者醫療支出部分,將採取代位求償,例如,被撞傷的行人、機車騎士、汽車駕駛,所產生的醫療費用,均由酒駕肇事者負責,健保不會支付這筆錢。
李伯璋說,取消酒駕肇事者的健保給付,以及代位求償其他傷者醫療費用,茲事體大且複雜,並非健保署所能決定,必須在立法委員協助下,修改道交條例、第三責任險等相關法令,才能上路。
據了解,針對此案,部分立法委員正展開連署,因委員現正忙於縣市長大選,預定將在12月完成連署。李伯璋強調,酒駕當事人了解酒駕風險,卻仍我行我素,理應負擔所導致傷亡的醫療費用,達到風險分擔的公平性。
原文出處:2018.11.15 聯合報 記者 李樹人立即呼叫 回上一頁